宁波实现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有书读”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09-07-06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朱振岳)浙江省宁波市政府日前专门召开全市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教育局局长会议,对下一阶段全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问题再次进行全面部署。市政府要求各地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的现状进行深入了解,摸清家底,努力保证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公办学校,让每一个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有书读。

  宁波市政府办公厅2007年11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规定,公办学校要吸纳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暂住地已取得暂住证且暂住一年以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其他证明材料齐全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目前,小学新生入学报名工作基本结束,拥有380万外来务工人员的宁波市,下学期又将新增2万多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据统计,宁波市现有22.4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接纳人数居浙江省各地市第一),占该市义务教育段学生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其中在公办学校就读15.1万人,占全市就读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67.4%,在民办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就读7.2万人,占全市就读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32.6%。从2006年起,宁波市对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逐步免除了学杂费、借读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使他们与本地学生一样享受免费政策。据统计,按生均教育经费每人5000元计,宁波市为此每年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7亿多元。

  宁波市的主要做法:一是通过公办学校新建、扩建、改建及推迟小班化步伐等多种措施,建立以公办学校接纳为主,流动人口子女学校接纳为辅的就学机制,让在宁波的每一个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有书读。二是通过建立流动人口子女学校设施设备和生均经费补助制度、流动人口子女学校考评奖励制度、流动人口子女学校教师工资和社会保险补助制度等,不断改善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师资水平和教师待遇。2008年,宁波市和11个县(市)、区用于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的教育设施建设、生均经费、师资培训等方面的专项补助经费达到3000余万元。三是通过公派校长和支教教师,加强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管理和教学力量,流动人口子女学校教育教学业务统一纳入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管理范围。四是通过财政拨款、企业捐资、慈善机构出资、本地学生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生生结对”、“手拉手”等多种途径,建立家庭经济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多元帮困助学体系,促进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健康成长。

  宁波市教育局局长黄士力告诉记者,宁波已经做到让每一个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都有书读,下一步还要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大对流动人口子女学校校长和教师的培训力度,逐步让更多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读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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